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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务工受伤延误治疗 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文章出处:kaiyun 人气:发表时间:2023-11-05 00:06
本文摘要:我是秀山县某矿业有限公司职工,2012年9月22日,在公司矿井矿业时被溅起的石子击中左眼。因伤势不相当严重未引发推崇,随后两三天左眼红肿且视觉不明晰,直到9月28日即事故再次发生后一周才入院化疗。直说我这种情况能确认为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再次发生事故损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临床、检验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并未按规定明确提出工伤确认申请人的 ... 我是秀山县某矿业有限公司职工,2012年9月22日,在公司矿井矿业时被溅起的石子击中左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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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秀山县某矿业有限公司职工,2012年9月22日,在公司矿井矿业时被溅起的石子击中左眼。因伤势不相当严重未引发推崇,随后两三天左眼红肿且视觉不明晰,直到9月28日即事故再次发生后一周才入院化疗。直说我这种情况能确认为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再次发生事故损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临床、检验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并未按规定明确提出工伤确认申请人的 ... 我是秀山县某矿业有限公司职工,2012年9月22日,在公司矿井矿业时被溅起的石子击中左眼。因伤势不相当严重未引发推崇,随后两三天左眼红肿且视觉不明晰,直到9月28日即事故再次发生后一周才入院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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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说我这种情况能确认为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再次发生事故损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临床、检验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并未按规定明确提出工伤确认申请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损害再次发生之日或者被临床、检验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必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专责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明确提出工伤确认申请人。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损害的应该确认为工伤。

本案中,吴某虽然伤势后一周才入院化疗,但是如果显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损害,应该确认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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